[適用情形]
在外國出生,出生即具有外國籍,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,且出生時中國籍父母中的任一方未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未成年人。
在中國出生,父母一方為中國公民,另一方為外國公民,且按照外籍父母國籍國法律,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未成年人,現持有的旅行證件即將到期或已過期。
[申請方式]
一、請提前網上填表預約(預約網址:http://ppt.mfa.gov.cn/appo/),根據網頁提示打印出申請表。
二、申請人應由一名法定監護人(父/母/其他法定監護人)陪同,攜帶申請材料按預約時段到公署辦理,不可委托他人代辦。
三、因奔喪、探病、就醫等人道主義原因急需辦理旅行證卻又無法預約就近時段的,請聯系公署領事部說明情況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。
[所需材料]
一、如實、完整填寫的在線打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/旅行證申請表》1份(可由申請人父母代為填寫并簽名)。
二、彩色照片2張,詳見《照片要求》(文末附件)。
三、旅行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四、戶口本或居民身份證復印件(如有)。
五、未滿16周歲人員,應由一名法定監護人(父/母/其他法定監護人)陪同辦理,出具同意辦理旅行證的書面意見,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(如出生證明、該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件等原件和復印件。如系父母之外的法定監護人陪同辦理,應提供能證明其與申請人的法定監護關系的材料)。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如申請人系持公安部門簽發的出入境通行證出境,需提供該出入境通行證原件及照片資料頁復印件。
(二)提交的申請材料供審核存檔,不退還申請人。
[辦理時間]
一、一般可4個工作日取證,取證日期將被標注在取證單上,如有特殊情況,可提供急件服務。原旅行證簽發地非澳門,因需向原發證機關核實原證件情況,如未能在取證日前得到答復,取證日期順延。
二、請在標注取證日期(如有)或按公署領事部電話通知日期取證。
[取證和繳費]
一、取證無需本人到場,可委托他人憑取證單原件前來繳費并領取旅行證。
二、 取證單為取證的唯一憑據,請務必妥善保存。遺失取證單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申請人承擔。
三、領取旅行證無需預約,請直接前往4號窗口排隊取證。
四、收費方式:
現場繳費,不接受現金,接受借記卡、信用卡(中國銀聯卡、Master Card或Visa卡)、支付寶、微信支付等方式。
[咨詢方式]
一、中國公民證件咨詢電話: 853-87915106
二、接聽時間:工作日16:00 - 18:00